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1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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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
实施方案(2016—2020)解读
一、 为什么制定本方案?实施本方案要达到什么目标?
(一)为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和促进牧民增收,并进一步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实施禁牧补助38.58万亩,实施草畜平衡草原奖励补助260万亩。
2. 禁牧区38.58亩的草原植被盖度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生物产量提高10%以上;使260万亩草原实现草畜平衡,使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草原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3. 牧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500元以上。政策性增收人均达到30元以上。
二、 奖补标准是多少,如何兑付?
(一)禁牧区每年每亩补助7.5元,草畜平衡区每年每亩奖励2.5元。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实行报账制。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统计表下达补奖资金分配计划,各乡镇(街道)再将资金分配计划细化到村、组、户,由农牧民签字盖章(手印)后,统一报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牧民手中。补奖资金兑现工作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