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多举措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提前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问题
为切实解决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提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问题,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对我县部分提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计发部分提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我县多举措全面有效清理全县所有提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发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对按照云办发〔2000〕8号和云人〔2001〕69号文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2014年9月30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不纳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对已缴纳的,及时进行退收处理;
二是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明确所需资金发放渠道,确保部分提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4月5日,县人社局李荣文局长召集部分提前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员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按排布置待遇重新核定,待遇补扣发、维稳解释等工作。
四是实行分段计算,对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领取和已领取的养老待遇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对应退数额较大的人员,采取分期清退方式,共分9个月清退结束,确实保障了这部分人员的生产生活。对应补发养老待遇的人员实行一次性补发。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9人,涉及多领取养老待遇7人,应退回多领养老金123232.65元,涉及补发养老待遇2 人,应补发养老金26321.6元。(县人社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