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 积极开展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为了切实加强对兽用药品经营和养殖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按照《昆明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及《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7〕11号)文件要求,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图为动监执法人员在兽药门店监督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禄劝动监所高度重视,及时把《昆明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及《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7〕11号)文件转发到所辖的十三个乡镇(街道)畜物兽医服务中心,要求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第二批假兽药查处工作,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县动监所于2017年4月20-21日,先后到团街、茂山、撒营盘、中屏等乡镇开展第二批假兽药监督抽查活动,检查组严格对照农业部所通报的《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以及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现场查看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准文号、产品标签包装以及企业实施GSP的兽药购销使用台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等多种方法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查处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车辆4台次,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50家,养殖场户16家。检查中未发现2017年第二批假兽药所列的产品目录以及其他假劣兽药。
通过此次假兽药查处工作,进一步净化了禄劝兽药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了使用行为,强化了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责任,切实保障了禄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县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