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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4-027779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21 17:1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社会 救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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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社会 救助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1 17:15 浏览次数: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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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禄劝县民政局委托,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具有禄劝县户籍(不包括托管的转龙、乌蒙、雪山三个乡镇),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当天。

二、 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人员在县、乡、从事民政社会救助服务岗位工作,参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民政工作。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受民政部门委托参与民政各项工作。本次共招聘43人。(详见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县、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与民政指定具备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包含单位、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及劳务派遣服务全部费用)。

四、 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 1 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民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县、乡镇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 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秀屏路81号劳动就业大楼四楼)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禄劝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报名点领取)一式两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

2. 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学历的有效证件;

3. 所招聘岗位不实行兼职,已就业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 身份证、户口册,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2. 按照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每人50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缴纳考试费用。本人放弃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六、 考试和考察

招聘采取计算机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试

县、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统一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 5月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秀屏路81号劳动就业大楼四楼)领取。

(二)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体检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三)选岗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若进入选岗条件人员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拟进入选岗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 加分情况

经认定且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加2分,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证书加3分。(若已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加2分,若是本科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加3,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按高分加分)

八、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实操成绩+加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成绩并列并在公示范围的,需加试确定)

九、 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选岗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协商解除,否则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后果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 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电视台和公众信息服务网()发布。

十一、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0871-68999133  

报名联系电话:0871-68999379

本公告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

备注:表内对于岗位专业要求的表述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确定。


附件2.禄劝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2.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3.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4.我保证符合招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签字: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