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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4-02695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12 11:33
名 称: 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禄劝工作计划(2017年4月至7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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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禄劝工作计划(2017年4月至7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2 11:33 浏览次数: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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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办(2017)2号                   签发人:

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禄劝工作计划(2017年4月至7月)》的通知

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经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禄劝指挥部同意,现将《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禄劝工作计划(2017年4月至7月)》印发各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禄劝指挥部办公室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禄劝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11印发

      2017年411日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禄劝工作计划

(2017年4月至7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抢抓最后3个月的时间,举全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制定《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禄劝工作计划(2017年4月至7月)》。

一、 发动布置(4月份)

(一)细化分解任务(4月1—12日)。组织人员对《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昆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涉及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材料报送、实地测评、问卷调查的时间节点、程序和要求。

(二)对接工作任务(4月515日)。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级各责任单位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对接,各单位对所认领任务进行反馈。指挥部办公室修改规范后正式下达工作任务。

(三)细化工作方案(4月5—15日)。9个工作级各责任单位围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

(四)启动整治工作(4月1—15日)。9个工作要对标指标体系要求,对所承担的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特别是要对所需时间较长、人力物力投入较大、整改难度较大的工作提前安排布置。启动公益广告设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老旧小区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安全秩序整治、破损路面修补、公共服务设施补建、绿化景观提升、灯光亮化美化、出租车行业整治、河道治理、工地围挡整治、管线入地、公共厕所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重点工作。

(五)布置创建活动(4月1—15日)。9个工作级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梳理近三年工作情况,提出需出台的制度文件和拟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并布置启动相关工作。

(六)报送台账资料(4月5—30日)。9个工作牵头单位按照测评体系要求,17日前对2015年和2016年完成工作任务的台账资料进行第一轮收集、整理、审核,并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台账工作组30日前补齐2015年、2016年台账资料。

(七)全面宣传动员(4月1—30日)。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对禄劝的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组织级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的公共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居民住户和干部职工开展第一轮全覆盖入户宣传,推动文明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让创建文明城市的宗旨、目标、文明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协调驻禄单位、驻部队对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帮助。

(八)全面模拟测评(4月6—25日)。配合做好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模拟测评,找出存在的短板和问题。25日前根据测评结果对各工作组进行通报。

(九)开展督查检查(4月1—30日)。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组的工作安排部署配合开展好督查检查工作。

二、 整治提升(5月份)

(一)实地测评培训(5月1—10日)。配合做好第三方测评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实地测评业务培训。组织基层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要求。

(二)完善台账资料(5月1—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体系要求,10日前对2017年的工作台账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提交指挥部办公室。20日开始,配合做好台账检查审核、反馈修改。

(三)推进整治工作(5月1—30日)。9个工作大力推进负责的重点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公益广告设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老旧小区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安全秩序整治、破损路面修补、公共服务设施补建、绿化景观提升、灯光亮化美化、出租车行业整治、河道治理、工地围挡整治、管线入地、公共厕所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重点整治工作。

(四)开展创建活动(5月1—30日)。9个工作级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清单,逐项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道德风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诚信建设、志愿服等重点活动。

(五)筛选实地点位(5月30日前)。结合第一轮测评情况,落实各实地点位的测评标准要求,再次筛选上报重点打造的点位,力争上报点位全部达到A类标准。

(六)强化宣传发动(5月1—30日)。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对辖区内的公共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居民住户开展第二轮全覆盖入户宣传,推动文明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全面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七)开展督查检查(5月1—30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三方机构第一轮测评结果,围绕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整改。对重点整治工作和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三、 决战冲刺(6月份)

(一)完成整治工作(6月15日前)。9个工作组和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公益广告设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老旧小区整治、市场秩序整治、安全秩序整治、破损路面修补、公共服务设施补建、绿化景观提升、灯光亮化美化、出租车行业整治、河道治理、工地围挡整治、管线入地、公共厕所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重点整治工作。

(二)完成创建活动(6月1—20日)。15日前,9个工作级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清单,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活动。20日前,指挥部办公室对照文明办新下达的操作手册,对创建活动进行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创建活动。

(三)报送台账资料(6月10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台账资料收集、修改和审定工作。根据市文明办下达的任务清单要求补充完善台账,确保台账准确全面、严谨规范,并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上报

(四)开展模拟测评(6月1—20日)。10日前,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第二次全面模拟测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20日前根据测评结果向各工作组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发动(6月1—30日)。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对辖区内的公共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居民住户开展第三轮全覆盖入户宣传,确保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开展督查检查(6月1—30日前)。指挥部办公室围绕第二轮模拟测评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全面检查各乡(镇、街道)级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四、 全面迎检(7月份)

(一)全面迎检动员(7月1日左右)。召开迎检动员会议,对全迎检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最佳状态迎接测评,确保做到目标任务落实。

(二)深入督查检查(7月1—30日)。指挥部办公室继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工作不退步、问题不反弹。

(三)强化责任落实(7月1—30日)。对确定的实地测评点位实行定点专人负责,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点位全面符合检查考核标准。

(四)常态长效巩固(7月1—30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五、 工作要求

9个工作镇、街道)和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计划,统筹好时间进度,倒排工期,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指挥办公室要高位统筹协调,高起点策划、高标准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扎实高效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