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准入 加强盐业市场监管 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盐”
发布时间:2017-03-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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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为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销售区域限制,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活动。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盐”,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市场准入,认真审查、登记。截止2017年3月24日,共新增备案2户省外跨境食盐批发企业。
目前,共有3户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在我县从事食盐经营配送,即: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各企业分别有自建或委托的物流企业在我县进行专一配送销售。今后在全县区域内销售的食盐为:“天鹅”、“嘉佑”、“白象”三大 品牌7种规格包装。
通过规范市场准入,加强盐业市场信息监督管理,加大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力度,实现了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食盐追溯体系,真正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吃上“放心盐”。(县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