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三十一批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拟推荐命名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第三十一批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小城镇申报工作的通知》(禄文明办通〔2016〕3号)精神,县文明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创评工作,经基层单位申报、本级主管部门把关,县文明办考评,县级相关部门审定,拟推荐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县级文明单位5个、县级文明村7个、县级文明社区1个。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推荐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拟推荐命名表彰名单予以公示。从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对拟推荐命名表彰的文明单位(村、社区)在领导班子建设、创建活动开展、治安秩序状况、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举报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内容尽量具体、翔实,以便核查。
举报受理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
举报受理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明办;
办 公 地 点: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级机关办公大楼四楼;
办 公 电 话:0871-68999099 。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三十一批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拟推荐命名表彰名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三十一批
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拟推荐命名表彰名单
文明单位(5个):
政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撒营盘民族小学
文明村(7个):
乌东德镇阿巧村委会阿巧一组
九龙镇九龙村委会万保民村
中屏镇昔南村委会巴洪村
中屏镇书多村委会书多大村
茂山镇永定村委会罗德利村
屏山街道岔河村委会大弥拖二组
屏山街道角家营居委会角家营一组
文明社区(1个):
屏山街道六江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