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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1-022262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24 17:26
名 称: 禄劝开展机动车停放收费提醒告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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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开展机动车停放收费提醒告诫活动

发布时间:2017-01-24 17:26 浏览次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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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9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县交警大队和屏山街道办联合开展价格提醒告诫活动,这次活动全覆盖了县城区市政道路、六队小区、七队小区、团结队小区内的68个临时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点,共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73份。

在全县脱贫摘帽关键时期,为展现卫生县城风貌,呈现“停车有序,收费规范”,特开展价格提醒告诫活动。活动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向县城收费人员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面对面宣传收费标准,提醒告诫不得超标准收费;二是提醒告诫收费人员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一停车就强制收费,不得少计车辆驶入时间,主动告之驶入时间,严格执行15分钟免费规定,规范使用票据;三是提醒告诫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加强收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人员收费行为,做到文明收费。四是交警部门和屏山街道办人员指出发现的问题,要求收费人员必须佩戴收费工作证、着收费人员标识上衣,应主动帮助车辆做好有序停放,停车泊位内的车辆严禁逆向停放。五是全面登记几个小区内的收费人员信息,为下一步停车收费网格化管理打基础。

对这次价格提醒告诫后,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