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水资源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 我局15年度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以1—12月份的财务核算为基础,按县财政局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的要求认真编报部门决算表,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我局属自治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副处级单位,负责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资金使用及会计核算内容严格执行昆政办〔2008〕13号文件和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补充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兑付云龙水库径流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及云龙水库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二)纳入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一个,机构编制人数2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6人,其中女性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三)财务管理严格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与管理,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并按具体实施情况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
三、 2015年度我局财政实际拨款数为42803970.95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拨款1757506.95元,2130313水资源费拨款41046464.00元。本年实际支出41046464.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714185.70元,结余43321.25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及水资源费支出41046464.00元,全部用于14年度径流区群众生产生活补助;
四、 年初资产总额为170789元,本年无新增加的固定资产。
五、 我单位人员编制29人,2014年因单位撤并人员缩编为18人,2015年又恢复原编制29人。
特此说明。
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局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