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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610-020369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0-11 16:32
名 称: 2017年度昆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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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昆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缴费

发布时间:2016-10-11 16:32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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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昆政发〔2012〕6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个人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个人缴纳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从2016年10月8日起,办理2017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参保核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17:00。按规定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自然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二个月时间内,可按当年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为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排队长、缴费慢、参保缴费困难等问题,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昆明市在原有缴费渠道和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推广使用手机APP自助缴纳医保费,广大城乡居民将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险服务,缴纳医保费不再受时间、空间、地域的限制,只要在规定的缴费期内随时随地均可缴纳医疗保险费,传统经办中群众跑腿、窗口排队长、缴费慢等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医保经办机构经办能力不足、人少事多的矛盾也会得到有效缓解。

(禄劝人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