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1.采购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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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1.2.2采购数量:400吨。 1.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 1.2.4交货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驻地(用户指定地点); 1.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经落实。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及配送能力; 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具备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业绩); 1.3.3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 1.3.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相关承诺,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1.3.5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1.3.6供应商参投时应携带符合质量要求的样品(约500克大米1袋),作为评审、供货验收的“样品”;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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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4-21 08:18 至 2015-04-2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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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5-13 09:00。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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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5.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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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