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棉被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15年救灾棉被采购项目;
1.2.2采购数量:救灾棉被4000床,每床总重量4KG,棉絮不低于3.5KG。
1.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
1.2.4交货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驻地(用户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制造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及配送能力;
1.3.2财务要求:具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近三年财务报表;
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具备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业绩);
1.3.4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3.5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证书;
1.3.6生产厂商授权书(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的出具);
1.3.7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必须附有首件检验报告;
1.3.8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1.3.9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参投时应携带符合质量要求的样品棉被一床,作为评审、供货验收的“样品”。
1.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