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禄办通〔2014〕29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市驻禄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近期,全省接连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五一”、“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云安发电〔2014〕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昆政办〔2014〕63号)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大检查,在去年6月份以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我县各行业领域企业数量、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情况,明确责任,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实现企业100%全覆盖检查、隐患100%挂牌整改、检查结果100%真实、安全检查档案100%建立的“四个百分之百”总目标。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开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文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李富文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冶金等工贸行业、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建设项目、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用爆炸物品、旅游、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
五、检查重点内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汛期安全防范、应急值班值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
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业标准化达标评级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所有部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和汛期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地质灾害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法人代表层层签字的信息档案,并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做好整改和监控。
(二)重点行业领域
1.非煤矿山
重点检查:地下矿山防淹井、防中毒和窒息、防冒顶片帮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排土场防泥石流、防垮塌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制与度汛方案是否落实,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定,尾矿库放矿方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库防排洪系统是否可靠、有效;地质勘探钻井作业单位重点检查野外作业时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输油气管道建设单位管线、场站、阀室设备是否裸露、悬空、沉降,是否存在滑坡、淹没、淘刷等危害。
2.危险化学品
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烟花爆竹
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输、销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
4.冶金等工贸行业
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可靠隔断装置是否安全有效;煤气危险区(如热风炉、煤气发生设施附近、人员经常停留或作业的煤气区域)的检测、监控和管理是否到位;煤气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论证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进行危险作业审批;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液氨管线是否符合安全距离;氨制冷机房贮氨器、构成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监控到位。
5.道路(水上)交通
重点检查:是否扎实开展客货运企业及车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否严厉打击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非法违法行为,道路治超点、检查点是否严格开展安全执法;桥梁、隧洞、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和省、市、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到位;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库(湖)区旅游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6.消防
重点检查:是否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在建工程、违法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
7.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建设项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电力、电网、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
8.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农村“土索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9.食品药品加工
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是否安全;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是否到位,维护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10.民爆物品
重点检查:是否对民爆企业超产、超员、超量、超时、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四超三违”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粮食、学校、医院、旅游、环保、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汛期安全防范
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出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六、检查方式
(一)实施表格式精细化检查,层层签字认可。各企业要在去年6月份以来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登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ynsafety.gov.cn/)依次进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网上填报系统――企业申报”,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详细填写自查表,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认可,上网备案,并打印一份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抽查检查企业时,必须检查企业自检自查表情况,并在企业自查表上签字确认。
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粮食、学校、医院、旅游、环保、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细化检查内容,制定检查表格,督促有关单位对照表格逐项开展自检自查,层层签字认可检查结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检查力度。以企业全覆盖自查为基础,辅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全方位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建立专家检查机制。充分依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吸纳更多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多措并举推动督查检查。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抽查、包干督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内部要“回头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确保自查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实行100全覆盖检查。三是及时反馈督查检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在企业自查表、政府和部门自查表上签字确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经过验收才能复产。
七、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检自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检自查(即日起―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全县所有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条逐项检查,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并做好数据填报和建档备案工作。
第二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检查(
(一)县级各相关部门要仔细对照此次大检查的内容,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安委办。县级部门成立18个行业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
第一检查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责 任 人:李富文
第二检查组:化工、水电站、机械行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责 任 人:张宗亮
第三检查组: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责 任 人:周力勇、张学德
第四检查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 任 人:肖正播
第五检查组: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责 任 人:张大福
第六检查组:学校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 任 人:张运平
第七检查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责 任 人:邵 磊
第八检查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责 任 人:刘文先
第九检查组: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 任 人:刘宗涛
第十检查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责 任 人:赵正明
第十一检查组:水利行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 任 人:李庭裕
第十二检查组:农机行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责 任 人:张进平
第十三检查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胡 丛
第十四检查组:卫生行业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责 任 人:王兴华
第十五检查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杨景宽
第十六检查组:环境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 任 人:董天坛
第十七检查组:工业园区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段光银
第十八检查组:电力安全检查组
责任单位: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责 任 人:杨 凡
(二)县级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与特点确定重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次大检查的重点和内容,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并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相关表格报县安委办。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
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4年安全生产督查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禄办通〔2014〕2号),
第一督查组
带队领导:赵志良(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督查单位:则黑乡
第二督查组
带队领导:李志华(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总队长)
成员单位:县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督查单位:云龙乡
第三督查组
带队领导:张丽仙(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交运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商局
督查单位:团街镇
第四督查组
带队领导:杨文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督查单位:中屏镇
第五督查组
带队领导:马 责(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
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
督查单位:汤郎乡
第六督查组
带队领导:杨志武(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编办、县安监局、县住建局
督查单位:屏山街道
第七督查组
带队领导:何加富(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
督查单位:九龙镇
第八督查组
带队领导:张志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县国土局、县民宗局、县运管分局
督查单位:翠华镇
第九督查组
带队领导:段庆颖(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第八纪工委
督查单位:皎平渡镇
第十督查组
带队领导:昌 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防震减灾局、团县委
督查单位:马鹿塘乡
第十一督查组
带队领导:钱树森(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
督查单位:撒营盘镇
第十二督查组
带队领导:张继帅(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路政管理大队、县总工会
督查单位:乌东德镇
第十三督查组
带队领导:李菊艳(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公路管理段
督查单位:茂山镇
以上各督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督查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全方位督查,督查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查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并将督查情况于
八、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增强忧患意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家检查、逐项填报、逐条整改、逐级上报,并建立大检查档案。
(二)严格细致,扎实开展。要严格落实“严、细、实”三字要求,扎实开展大检查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势、打折扣、留死角,务必做到严查、细致、真实,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和隐患,切实进行整改治理。做到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放过一个问题和隐患,要真查、真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零容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确保责任落实,整改到位。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依法停产整顿,挂牌整改,跟踪督查,做到“五落实”,整改结果主要负责人要签字认可,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自检自查的督查指导力度,转变大检查和抓整改“两张皮”的状况。三是落实政府的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对大检查的督查指导。
(三)严格执法,彻底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零容忍”,要列目录、拉清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打击取缔,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隐患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一律提请县政府进行关闭。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一是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日常基础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协调联动推进。二是要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统筹集中检查与我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关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要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五)紧扣主线,形成长效。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主体责任,并研究建立常态化的大检查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企业自查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整改追责、社会举报奖励、政府购买专家服务、随机督查检查、黑名单等机制。
(六)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尽责,恪尽职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于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情况统计表(一)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情况统计表(二)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要内容 | 检查结果 | ||
安全生产条件 | |||
1.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 |||
2.设施设备和管理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合格 | |||
3.安全监测装备、检测仪和个体防护用品是否配备 | |||
现场安全管理 | |||
1.是否坚持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日常检查和巡查、定期评估安全现状(含外包队伍和外包工程) | |||
2.是否在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看板,现场作业是否规范(含外包队伍和外包工程) | |||
3.是否对班组和岗位“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含外包队伍和外包工程) | |||
员工安全素质 | |||
1.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开展新进员工、在岗员工全员培训工作 | |||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
1.是否按照行业规范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 |||
2.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否达标 |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
1.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定期排查治理重点部位、关键设备隐患 | |||
2.班组和岗位作业人员作业前是否开展隐患自查 | |||
3.企业领导是否定期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4.重大隐患监控和治理是否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 | |||
安全监测监控 | |||
1.地下矿山是否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建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建立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系统 | |||
2.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高危岗位是否实现在线监控 | |||
应急救援 | |||
1.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 |||
2.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 |||
3.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 |||
汛期防范 | |||
是否对汛期工作进行研判,预案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 |||
对照行业安全规范要求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建议 | |||
企业自查 | |||
自查人员签字 | 自查日期 | ||
安全负责人签字 | 企业负责人签字 | | |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 |||
检查部门 | 检查日期 | ||
检查意见 | |||
检查组签字 | | ||
上级部门督查(抽查) | |||
督查部门 | 督查日期 | ||
督查意见 | |||
督查组签字 |
附件2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分类 | 工作开展情况 | 查出隐患 | 整改查处情况 | |||||||||||||||||||||
企业总数(户) | 企业 自查(户) | 自查率 | 表格 填报(户) | 网络 填报(户) | 填 报 率 | 主管部门抽查(个) | 一般 隐患(项) | 重大隐患(项) | 非法违法行为(起) | 重大危险源监控不 到位(个) | 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户) | 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个) | 需整改 | 隐 患 整改数 | 取缔关闭企业(户) | 停产整顿企业(户) | 限期整改企业(户) | 挂牌督办(项) | 经济处罚(万元) | 现场整改(项) | |||||
已整 改数 | 未整改数 | 一般 | 重大 | ||||||||||||||||||||||
1 | 交通运输企业 | ||||||||||||||||||||||||
2 | 非煤矿山企业 | ||||||||||||||||||||||||
3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4 | 非药品易制毒企业 | ||||||||||||||||||||||||
5 | 烟花爆竹企业 | ||||||||||||||||||||||||
6 | 民爆物品企业 | ||||||||||||||||||||||||
7 | 建筑施工企业 | ||||||||||||||||||||||||
8 | 冶金等工业企业 | ||||||||||||||||||||||||
9 | 商贸企业 | ||||||||||||||||||||||||
10 | 食品药品加工企业 | ||||||||||||||||||||||||
11 | 其它行业领域企业 | ||||||||||||||||||||||||
12 | 其他类 | ||||||||||||||||||||||||
13 | 电力企业 | ||||||||||||||||||||||||
合 计 | |||||||||||||||||||||||||
负责人(签字): | | 审核人(签字): | | 填制人(签字): | | 联系电话: |
| ||||||||||||||||||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3 |
行业 (领域) | 工作开展情况 | 查出隐患 | 整改查处情况 | ||||||||||||||||
单位 总数(个) | 单位 自查(个) | 表格 填报(个) | 主管部门抽查(个) | 一般 隐患(项) | 重大 隐患(项) | 非法违法行为(起) | 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个) | 责任落实不到位(个) | 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个) | 需整改 | 隐患整改数 | 停产整顿单位(个) | 限期整改单位(个) | 挂牌督办(项) | 经济 处罚 (万元) | 现场 整改(项) | |||
已整改数 | 未整改数 | 一般 | 重大 | ||||||||||||||||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 |||||||||||||||||||
2.消防安全 | |||||||||||||||||||
3.特种设备 | |||||||||||||||||||
4.学校 | |||||||||||||||||||
5.医院 | |||||||||||||||||||
6.广电传媒 | |||||||||||||||||||
合 计 | |||||||||||||||||||
政府(部门)组织 个督查组,共 人,开展了 次督查,累计督查 个政府, 个部门,抽查 户企业。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厉行问责 人。组织开展大检查宣传活动 次,参加 人次,开展警示教育 次。汛期排查隐患 项,对 项隐患点进行了出险加固。 | |||||||||||||||||||
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制人(签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