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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6-05-30 15:3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草药规模化种植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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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草药规模化种植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30 15:35 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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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30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草药规模化种植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县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把中草药种植作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确定了种植目标,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产业产值不断提升,为我县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在我县中草药种植和中药材产业化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中药材优势品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品牌知名度低。二是从事中药材种植与加工的企业少、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加工能力弱,产业链短,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三是资金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政策和项目支撑。四是缺少中药材研究开发机构,缺乏专门从事中药材资源种植与开发方面的专业人才。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树立品牌意识,确定主推品种,积极推进以花叶重楼、黄草乌等禄劝道地特色品种的地理标志申报认证工作。
        (二)引导和支持成立中药材专业协会、营销服务组织,培育中药材经纪人队伍,提高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的组织化程度。
        (三)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中药材项目及资金支持,整合资金,加大中药材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中草药种植管理水平。抓好生产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