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5-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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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禄劝县城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有偿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数量
本次有偿出让为新增的5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每个经营权以单车为计量单位,每个经营权与1辆出租汽车配套使用。
二、出让限期
本次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限期为8年,使用期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
三、出让对象
本次整体出让的5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公司化经营,出让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具有经营资质的出租汽车企业。
四、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禄劝县城区内,车辆使用“云AR”号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有偿出让的实施机构,委托云南国信拍卖有限公司竞拍。
六、其他
拍卖具体事宜以云南国信拍卖有限公司的公告为准。
联系人:张国卿
联系电话:89191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