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3-10-2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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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社会监测、统计执法。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它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统计机构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