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主要工作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和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 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级机关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1—68999025。
十二、单位负责人
杨少维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