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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3-05-16 08:22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废止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中提出意见(盖章或签字)后发送电子邮件至lqxzfxxgkbgs@126.com

2.寄送邮件至: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三楼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27室(邮编6515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516日—2023529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3.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依据目录

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

  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

5.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516


附件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备注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告

2007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

2007716

拟废止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08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4

2008820

拟废止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禄政办通〔2010

66

2010620

拟废止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旅游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禄政办通〔2010

66

2010620

拟废止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管理办法

禄政办通〔2010

66

2010620

拟废止

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

2012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3

2012213

拟废止

7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区禁止三轮摩托车通行规定

禄府政规〔20123

2012628

拟废止

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2016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

2016420

拟废止

9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禄政规〔20191

2019311

拟废止

1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产业扶持资金奖补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禄政规〔20201

2020121

拟废止

附件2.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下载:

 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3.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依据目录:

附件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位法目录

附件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

附件4.禄劝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表



附件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说明

一、拟废止文件背景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07年—2020年的18件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提出拟对10件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的清理意见。

主要原因是鉴于相关文件存在与管理实际不符、上位文件依据已失效、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管理实际情况、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等情况(具体拟废止文件名称、依据和理由详见附件4)。

根据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的工作要求,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六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①起草调研、②公开征求意见、③专家论证、④合法性审查、⑤集体讨论决定、⑥登记编号、⑦公布、⑧备案等8个步骤。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8家涉及部门开展了相关文件废止工作。

二、工作开展具体情况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县政府办于20221025日、2023222日和512日先后3次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整改专题会,对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234月底,经各起草单位的共同努力,均已自行完成了征求意见、部门会议研究、报送拟废止文件请示(报告),且各分管县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部门还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征询了意见建议,各项废止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2023512日,县政府办召集8家涉及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按程序进行文件废止。现将10个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