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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6-09-16 10:5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自然资源领域整治成果,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行业乱象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矿产资源领域。以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实施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层开采、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霸占、强占矿山矿区,垄断本地砂石、矿产资源开采市场,形成“矿霸”“沙霸”“砂霸”的;恶意阻挠、抗拒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暴力抗法、围堵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设备、证据的;恶意打压、排挤合法矿业权人,强迫他人退出矿产项目经营的。

(二)土地管理领域。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暴力强占土地,违规圈占土地的;在土地征收、征地拆迁、用地审批、土地复垦过程中,勾结他人漫天要价、恶意阻工、敲诈勒索,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违规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地耕作层、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黑恶势力及团伙。

(三)工程建设领域。在土地整治、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自然资源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中,串通围标、串标,恶意垄断工程市场、强行承揽项目的;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强行插手、干预自然资源项目建设、资源交易的黑恶势力团伙。

(四)执法监管领域。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社区(村组)干部职工以及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利益输送,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线索。

(五)其他突出问题。煽动、组织人员聚众闹事,干扰自然资源部门正常办公、执法、信访等工作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630日。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871-68913475

邮件举报:lqzrzyj@163.com

现场举报:国土勘测院二楼201室(禄劝县吉兴路延长线)

信函举报:禄劝县吉兴路延长线禄劝县自然资源局(邮编6515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当尽可能详实,应当包含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其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情况、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保密其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