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禄劝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的公告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6-09-15 11:01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纵深推进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现将禄劝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重点征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业突出乱象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充当“保护伞”等相关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一)在建筑市场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煽动闹事阻碍正常施工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在房地产领域,强制交易、哄抬房价、“黑中介”非法牟利、威胁恐吓购房群众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三)在燃气领域,强装强拆、强买强卖、控制市场、强迫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四)在物业服务领域,勾结社会黑恶势力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或维修服务、侵占业主利益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套取惠农补助、违规认定危改对象、挤占困难群众名额、虚报危房改造户数、编造虚假农户信息,骗取危改补助资金;截留、克扣、私分补偿款与惠农补贴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或包庇纵容其违法犯罪活动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等线索信息。
(二)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住址。我局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依法保密。
(三)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四)同一事项请勿重复、多头举报,我局受理后会按流程开展核查,并适时反馈办理情况。
三、举报渠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来访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屏山路23号
举报电话:0871-68912592
举报信箱:禄劝县住建局大门口
举报邮箱:lqxzjjbgs@163.com
四、工作说明
一是我局收到线索后,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辖原则依法开展核查处置。不属于住建领域职责范围的举报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是线索核查、案件办理全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三是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持续监督、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环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