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6-05-14 14:4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结合当前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局拟废止《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养老服务机构 “公办民营”改革实施方案》(禄政办发〔2021〕77号)。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重点围绕是否同意废止该方案、废止后相关工作衔接、养老服务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运营等方面,提出意见、理由及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相关单位及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lqxmzj@163.com
(二)联系电话:0871-68999178
(三)信函邮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屏山街道永平路36号,邮编:651500),请在信封注明“废止养老公办民营方案意见”。
(四)现场提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六楼局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反馈意见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理由明确、建议具体。
(二)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
(三)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