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应急科普提示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4-03 14:0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清明节来临,上坟祭扫野外用火增多,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幅上升,为倡导文明新风、严防森林火灾,现就上坟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提示如下:
一、 倡导文明祭扫
倡议居民朋友们,上坟不焚烧纸钱、不点烛焚香、不燃放鞭炮、不抛撒冥币、不使用塑料等祭祀品。倡导用敬献鲜花、清扫墓碑、植树寄思、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无烟、无火、低碳、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文明节俭祭扫,保护生态环境。
二、 严防因上坟引发森林火灾
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草地、墓园等防火区域。严禁在防火区、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烧荒、烧杂草、烧秸秆、烧田埂、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点蜡烛、点放孔明灯等。严禁未成年人在野外玩火。
三、 违法用火将受法律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防火期内,未经批准违规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用火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故意放火烧毁森林草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 发现火情请及时报警
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切勿盲目扑救,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或0871-68912822,清晰说明地点、火势、联系方式。发现身边存在违规用火行为,请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报告,共同守护森林草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源:县林草局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