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预警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24 08:5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秋冬时节部分群众会冒着中毒甚至危及生命的风险食用草乌、附子等,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禄劝县政府食安办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 草乌、附子等是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主要用于非创伤性外用,不是食品,更不能当作食品、普通药膳等食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草乌、附子等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
二、 严禁将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作为普通食品、药膳原料食用(如用于炖肉、泡酒等)。警惕任何“土方”“秘方”“民间偏方”,中毒风险极大。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会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对于生产经营食品中添加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加工、制作、售卖含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等),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 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来源:县政府食安办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