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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公安局:开展机关党务大讲坛活动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5-06-04 10:30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工作部署,推动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水平“三提升”,527日上午,禄劝公安局在禄劝会堂视频会议室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意义深刻的机关党务大讲坛活动。活动由政工室副主任、昆明市公安机关思政教官、春城青年讲师团成员段景璟主讲。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及各县直机关单位党务干部等40余名人员参加。

宣讲中,段景璟同志从三个方面进行讲解。一是“三会一课”的历史沿革。早在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就对定期召开党小组、党支部、地方全体党员会议作出了规定。战争年代,这些会议成为了我们党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纽带。新中国成立后,三会一课自上而下推而广之,至1957年,成为全党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一种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总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以及组织开展党内学习教育。201610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准则的形式,将三会一课列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事项。二是“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以及党课。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也是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我们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具体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三是“三会一课”中常见的问题。如党支部书记缺位期间,“三会一课”如何组织开展;党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某项决定时,如有意不通知某部门党员参加会议,是否侵犯了党员权利;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党员可否弃权等。通过列举日常党务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宣讲重点突出、内容丰富、事务性强,具有操作性、指导性,极大地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对党务工作重要性、严谨性、规范性的认识,增强了党务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大家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三会一课中,让组织生活更加充满活力、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