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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5-01-10 14:28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紧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继续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止,公布于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事务局联系(地址: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电话;0871-6899916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确保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2条;部门动态9条,信息公示5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1条;通过省市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禄劝县民宗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分类归档制度,规范台账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及备查制度,依据工作性质、紧急程度及涉密等级对政府信息进行细致分类,确保已发布信息得到妥善归档,便于日后快速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建立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增强监督保障效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对所有拟公开信息,清晰界定信息公开的范畴、方式及时间限制,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其真实、全面且可靠。二是重视考核评估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仍有提升之处:一是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亦需多样化。二是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需加大,专业技术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2024年,针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认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化民族宗教领域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的解读,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实质内容。

2024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然不够全面,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的情况。二是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亦需多样化。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责任制,推进信息更新保障制度化,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栏目信息内容,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化民族宗教领域规章制度及政策文件的解读,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实质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