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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4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5月15日,禄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秀美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水务局、翠华镇、汤郎乡等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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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禄劝县翠华镇核桃箐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和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现场,实地察看核桃箐小流域项目进展、汤郎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组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不足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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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检查完成后召开了座谈会,县水务局副局长高玉康汇报了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详细了解贯彻实施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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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是要认真做好规划,积极谋划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主动对接中央和省市扶持政策,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水土保持责任。要持续研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办法,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结探索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成效,因地施策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四是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强化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加快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以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禄劝实践。(来源:县水务局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