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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原创作品】 “小赌怡情?”禄劝警方提醒您:新年别添“赌”!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2-27 10:1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小赌怡情?”禄劝警方提醒您:新年别添“赌”!

杜绝赌博犯罪   共度平安双节

元旦、春节将至,又到了亲友相聚的时刻,打麻将、玩扑克已经成为比较常见的娱乐活动,特别是逢年过节,家人朋友聚在一起打个麻将消遣一下,节日氛围都更为浓厚。

但是请注意,娱乐当然可以,一定不能赌博,一不小心越界,就有可能遭受罚款甚至拘留,可能整个新年都愁云惨淡了。那么相关法律如何规定,娱乐和赌博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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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15〕30号)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和娱乐的界限 行为和主体

1、 看是否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 ,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 ,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 ,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群众娱乐不存在从中抽头获利。

2、 看彩头量的多少,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消费水平而定。

3、 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群众娱乐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4、 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间进行。


赌博罪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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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赌博对家庭和社会的

      危害和影响都是很大的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去沾染赌博
      请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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