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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原创作品】普法案列11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7-04 14:21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一、 背景与起因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受经济利益驱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7年12月1日,原禄劝国土资源局翠华国土资源所于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翠华镇翠华村委会上麦地冲村村民张文彩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开挖翠华镇翠华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3亩准备养殖小龙虾,填土约1.66亩准备建管理房,现场有五名工人填土砌挡墙、一台挖机在取土、一台抽水机在抽水,并堆放有部分砂石和空心砖,翠华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禄翠国土资执责停﹝2017)第57号。

二、 做法与经过

2017年12月20日,翠华镇国土所再次到实地核查,发现张文彩户未停工,随即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禄翠国土资执责停﹝2017)第152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禄翠国土资执责改﹝2017)第59号,并把该情况上报,因张文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大,且大多是基本农田,现于当天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局执法人员多次到违法现场向张文彩户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告知其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违法后要承担的严重法律责任,但张文彩户以挖塘种藕为由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2018年1月18日,县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勘查,张文彩户已在现场建成彩钢瓦、空心砖房五间,开挖好的鱼塘已蓄水。经局领导班子、执法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多次集体会审,根据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第二条第三款“需要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的由市(地)级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之规定,县政府于2018年3月5日委托昆明市国土规划勘查测绘研究院对张文彩户占地行为的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2018年3月26日,委托机构出具《张文彩违法占地案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报告》,2018年6月22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张文彩违法占地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书》(昆国土资鉴﹝2018)11号,鉴定张文彩所占用的54.68亩基本农田中50.62亩基本农田破坏程度为重度破坏,4,06亩基本农田未造成破坏。因该案件属我县首次办理的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我局高度重视,与县公安局反复协商研究,最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于2018年9月3日将该案件正式移交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于2018年9月7日对张文彩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侦办,张文彩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8年10月6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8年10月16日由禄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安宁法院于2018年12月27日判决,被告人张文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了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张文彩、朱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三、 成效与反响

(一)是判决一案,震慑一方。该案的判决,让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在本地区得到有效遏制和震慑,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得到贯彻落实,使破坏耕地的行为人得到法律的惩处。提高了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执法,守土尽责。自然资源部门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到实处。

(三)是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此案件让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了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理念,同时,也确保了本地区的土地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 经验与启示

(一)是要早发现早制止。一方面要健全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理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卫片执法在土地日常执法中的发现和制止作用。将进一步提高卫片监测的效率与精度,提高执法工作的时效性,从而弥补日常执法力量不足,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二)是严查处严惩戒。首先紧紧盯住实质性违法,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采取直接立案、联合查处等方式严肃进行查处。其次,违法用地的建设项目没有依法处理到位之前绝不允许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有关规费。进一步加大直接立案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三)是部门联动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破解违法案件的查处难和制止难的问题,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刑事追究力度。上述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问题反映出耕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必须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必须正视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总之,自然资源部门要更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方针、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展现出敢于斗争的政治品格、尽心履职的工作作风和严保严管的工作成效,坚决打好新时代的耕地保卫战。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