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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严把“四关”做好示范社申报工作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02 09:49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禄劝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供销社有关要求,县供销社严把“四关”,做好2021年度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

严把政策关。积极落实省、市供销社有关示范社申报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加大申报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积极申报示范合作社,积极主动为申报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推荐上报的合作社符合政策规定。

严把效益关。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扶持”的原则,县供销社重点扶持具备一定规模、市场效益好、带动农户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反复筛选,符合申报2021年市级示范社的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中屏、翠华镇,地处低纬高原,地貌复杂多样,地形高差较大,在气候上存在着明显的垂直差异和水平差异,非常适合花卉的成长。2家合作社种植花卉面积共计1267亩,实有社员267人,示范带动农户500余人。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民增收,增加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带动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严把审核关。对照申报条件,县供销社与县财政局严格甄别筛选项目,通过查阅申报资料,结合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拟申报的3家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实有成员数、资格认证、带动农户数、经济效益和申报材料准备等情况进行核实和了解,督促他们必须严格按照省、市供销社有关市级示范社的标准进行建设,保证质量,最终对符合条件的禄劝我种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禄劝嘉博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推荐上报。

严把时限关。县供销社申报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合规的基础上,严格时间观念,在市社规定时限内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圆满完成了示范社申报工作,为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县供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