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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监督检查情况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2-07 09:47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月2日至5日,县纪委县监委统筹县脱贫攻坚17个督导组、县纪委县监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监督检查,并对1月26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共计发现个15问题,具体如下:

一、 检查新发现问题8个

1. 五星路与掌鸠河西路交叉口垃圾桶前,存在垃圾袋乱堆乱放未清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2. 体育场北角公厕无手纸、体育场南侧公厕粪便冲不干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 子学不动产旁边小广场洗手台无手纸、无洗手液。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 三溪温泉小镇对面练甸一队,有住户任意排放废水污染禄大路面、紫溪星谷商业广场内任意排放废水污染禄大路面。责任单位:屏山街道,县住建局。

5. 农机公司住宿区,卫生保洁不到位、院内垃圾清扫不到位、排污沟内污水清理不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 水务局老住宿区院内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垃圾死角,有住户在凳子和绿化树上晒床单被子和鞋子。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7. 屏山粮所住宿区阴沟内有垃圾,院内保洁不到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8. 老计生局住宿区院内两个墙脚处乱扔垃圾、绿化树上晾晒被子、绿化带过道内晾晒衣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 “回头看”发现问题7个

1. 昆禄路咪油大桥路口至实验中学大门口、县移民局老小区一楼店铺面前、聚龙湾至东山桥南塘河人行道河边、体育馆门口路边、河畔尚居门口等多地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仍未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此问题已在1月29日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2. 县水务局老小区围墙外人行道上乱摆摊点情况仍未整改。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此问题已在第六期、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3. 吉兴路中下段至南北路口占道经营问题仍未整改。责任单位:屏山街道。(此问题已在第六期、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4. 五交化十字路口占道经营问题仍未整改(卖菜、修补鞋子)。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此问题已在第六期、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5. 河畔尚居门口存在乱丢垃圾、绿化带内乱扔烟头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此问题已在1月29日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6. 水务局老住宿区一楼拐角处室内有农户开放式养鸡,污水外流,有苍蝇乱飞问题未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此问题已在1月29日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7. 信用社老办公区、住宿区(五星路进修学校旁)院内保洁不到位、楼道堆放杂物、院内晾晒衣物等问题均未整改。责任单位:县农村信用联社。(此问题已在1月29日第七期专报上通报)

上述监督检查发现的15个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注重长效常态监管。县纪委县监委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若三次通报仍不整改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县纪委县监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