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证如何延续?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20-02-28 14:58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粮食收购许可证如何延续?
根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三年。粮食收购者需要延续粮食收购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收购许可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延续,除向审核机关提交本办法“申请材料”中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交原《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
审核机关应当按照审批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重新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填写重新办理日期,有效截止时间顺延三年;不予延续的,出具《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注销其粮食收购资格,收回其《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