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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展情况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16 17:09     来源:祿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县级各相关部门与项目承办企业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诸多不足,急需进行整改与完善,经过认真梳理,现将项目进展情况作如下简要介绍:

一、 项目进展情况

1、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目前已完成负一层快递分拣中心10个分拣区建设;完成一层产品展示、前台服务及线上体验区建设,原定的产品展示区由于被脱贫攻坚成就展占用,现已搬迁至二楼;完成二层电商企业集中办公区建设,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云南省禄劝分公司等6家电商企业实现入驻;完成三层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中心、电商创业孵化、创新产品服务、培训及产品发布路演区建设,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服中心已于9月29日正式入驻;完成五层公共服务、中心管理部门集中办公区及配套会议室建设;四层由于没有列入项目建设计划,暂时闲置。

2、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情况。根据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报建设情况,该公司目前已建成1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完成任务数的68.75%,其余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正在规划建设中;计划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30个,覆盖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目前正在抓紧建设和完善配套中。

3、 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情况。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云南省禄劝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整合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与邮政物流揽投点,形成以邮政物流为主,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建物流与乡(镇)、村两级电商服务站自有车辆及社会车辆为辅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物流仓储中心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正在规划建设中。

4、 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此项工作需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运作方能完成,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技术资源有限,无法开展此项工作。县雨露公司正与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协调对接,以服务外包方式将此项工作委托其进行实施。

5、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情况。根据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报情况,该公司先后在撒营盘镇、团街镇、茂山镇、皎平渡镇、汤郎乡、马鹿塘乡、则黑乡等多个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天晚上8:00-10:30,每个村委会、村小组五次,累计培训各族群众6000多人次。此外,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中心揭牌当日,举办了“互联网+”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近200人。

二、 资金使用情况

1、 专项资金划拨与使用情况:中央财政拨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1500万,该笔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管,县财政于2017年3月7日预拨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800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拨付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款304万元,4月7日再次拨付装修工程款60万元;2017年9月27日拨付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6个乡镇及129个村级电商服务站30%项目启动资金125.4万元;以上两项累计拨付资金489.4万元,余310.6 万元在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县财政账户余700万元。

2、 其它资金使用情况:支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度款98.38593万元;支付猪八戒网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备3.1606万元;支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17-2018年度租金55万元;以上三项累计拨付资金158.54653万元。

三、 平台交易情况

根据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报数据,乐村淘禄劝特色馆、乐县域自2016年7月15日产品上线,产生第一笔订单以来,平台总交易量4854万元,其中:农产品3745万元,工业品1109万元, 2016年7月-12月2384万元,2017年1月-9月2470万元,2017年三季度1303万元。

四、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虽已基本建成,但由于缺乏完整可行的招商与运营方案,负一层物流快递分拣中心至今无任何快递企业入驻,已入驻的电商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成效未能完全显现。

2、 由于技术方面原因,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台数据还没有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对接,日报数据无法上传。

3、 没有成熟的物流解决方案,在整合原有物流资源的前提下需加快完善物流体系建设,物流仓储中心及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及运营情况缺乏数据支撑。

4、 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片空白,农特产品小、零、散,质量不达标、型号不统一,无品牌、无追溯、无“三品一标”认证。

5、 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虽然进行了多次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但在资料的收集整理方面达不到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还需作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6、 农村青年大部分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这一部分人思想闭塞,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电子商务难以在农村全面推广。

五、 意见及建议

(一)请求县人民政府尽快调整和充实县雨露公司工作队伍,责成县雨露公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二)请县雨露公司严格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县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禄政办发〔2016〕119号)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尽快制定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招商与运营方案,采取集群发展、抱团取暖方式,将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电商企业、平台公司引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县级各相关部门协同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中心等对其进行全方位扶持与培训,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2、 督促和指导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实现日报数据正常上传,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并与企业后台数据实现对接。

3、 加快推进物流体系建设,督促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禄劝分公司尽快制定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强化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引导和整合物流快递企业尽快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4、 尽快与猪八戒网禄劝互联网+产业共享服务中心进行工作对接,启动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 组织各相关部门对乡镇及村级电商服务站进行全面核查与验收,对达不到标准与规范要求的站点进行尽快整改与完善。

6、 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绩效预评估,并在绩效评价材料组织与撰写上给予相应的帮助与支持。

(三)请求县人民政府责成各相关部门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立项分解方案》(禄政办发〔2017〕66号)要求,于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雨露公司,逾期未报的由县目督办进行督查问责。

(四)加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宣传与推广,对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进行全方位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农民创业积极性,并做好相关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