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08 16:26 来源:昆明禄劝]
2017年6月23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三部门对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及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专项督查会。
会上,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代学春对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显达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质量保障、培训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中央财政于2016年10月拨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扶持资金1500万元,县财政局于2017年3月7日拨付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800万元,目前,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375万元,其中:拨付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364万元、图纸设计费10万元、拦标价工程量清单核算费1万元。2016年8月26日拨付禄劝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乡镇及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启动资金37万元。累计拨付资金412万元。
通过听取汇报及查阅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账目明细,经督察组共同协商,形成如下整改意见:
1、 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执行,应尽快完善审批手续。
2、 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专户,应按要求尽快设立专户,进行专账处理。
3、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现已拨付资金375万,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为350万元,超出部分请尽快想办法弥补,同时,图纸设计费10万元、拦标价工程量清单核算费1万元等两项费用不得从专项资金列支。
督察组对以上三项问题进行了当场宣布,并责成县雨露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尽快整改,督察组将对后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县发改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