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创卫复审专项督查存在问题进行立项 督查的通知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6-08-26 09:53 来源:昆明禄劝]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禄督办通〔2016〕29号
关于对创卫复审专项督查存在问题进行立项
督查的通知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县督查办《关于对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检查评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禄督办通〔2016〕24号)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2016年8月10日、11日,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办、县四创办对创卫复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确保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定予以立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督查内容
(一)彝城新都小区
存在问题:1.非法小广告较多;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到位;3.路面破损;4.商铺乱挂乱晒;5.车辆乱停乱放;6.占道经营摆摊设点;7.公厕卫生状况差,异味重、蝇密度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要求:请县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对彝城新都小区进行彻底整治并保持常态化;尽快组织力量对县城商住小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2016年8月31日前
(二)六队小区
存在问题:1.部分商户“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落实不到位;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到位;3.乱堆乱放(南塘河一侧);4.人行道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屏山街道、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1.请屏山街道对六队小区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并保持常态化,同时组织力量对南一新村、咪油村小区、七队小区、团结队小区、九队小区等城中村进行排查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2.请县城管局督促环卫公司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整改期限:2016年8月31日前
(三)禄武路修车点洗车店
存在问题:1.洗车点淤泥垃圾清理不及时;2.大货车乱停乱放;3.废旧轮胎乱堆;4.卫生清扫保洁不到位。
责任单位:县运管分局
整改要求:请县运管分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特别是督促洗车店立刻清除淤泥垃圾杂物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四)中茂时代广场小区
存在问题:1.环境卫生脏乱差;2.车辆乱停乱放;3.排污管道乱摆乱放。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要求:请县住建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在中茂时代广场周围搭建围挡。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五)禄武路县城段
存在问题:1.润心加油站门外装载机乱停乱放;2.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整改要求:请县公安局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六)秀屏社区
存在问题:1.占道经营、摆摊设点;2.周边道路环境卫生脏乱差;3.留地安置地块垃圾杂物成堆;4.道路周边绿化带白色垃圾随处可见。
责任单位:秀屏社区管委会、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1.请秀屏社区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问题尽快进行彻底整治;2.请县城管局督促环卫公司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3.请县城管局牵头秀屏社区管委会对留地安置地块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除。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七)水电路
存在问题:占道经营反弹。
责任单位:屏山街道、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请屏山街道会同县城管局等单位对水电路占道经营进行彻底整治取缔,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八)烧烤城
存在问题: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县市场督管局
整改要求:请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主办方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九)英子龙小区
存在问题:1.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卫生死角;2.车辆乱停乱放;3.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乱堆乱放。
责任单位:屏山街道
整改要求:1.请屏山街道对英子龙小区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保持常态化;2.组织力量对大松树村、小缉麻村、永平村、练甸村、东华村、南村、南甸村、旧县村等城郊结合部和城边村环境卫生进行排查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3.对10个省级卫生村进行排查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向阳农贸市场
存在问题:1.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不够,垃圾清运不及时;2.出店经营;3.活禽宰杀点环境卫生反弹。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整改要求:请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场管理方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一)屠宰厂
存在问题:1.厂内环境卫生脏乱差;2.大门口垃圾成堆,垃圾清运不及时;3.污水、粪便随意排放;4.四害密度严重超标。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整改要求:请县农业局及时督促厂方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二)新汽车客运站
存在问题:1.站内有吸烟现象;2.厕所异味较浓;3.客运站外有摩托车和电动车载客现象。
责任单位:县运管分局
整改要求:请县运管分局督促县运输公司加强控烟劝导工作,加强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取缔摩托车和电动车载客现象。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三)禄撒公路县城段
存在问题:1.大货车、拖拉机乱停乱放;2.路段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不够。
责任单位:县运管分局、县农业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整改要求:1.请县运管分局、县交警大队对大货车乱停乱放情况进行整治、并保持常态化;2.请县农业局对农用拖拉机乱停乱放情况进行整治、并保持常态化;3.请县城管局督促环卫公司加大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四)禄撒路入城口大型广告牌
存在问题:创卫复审宣传广告陈旧、破损脱落。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爱卫办
整改要求:请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爱卫办对所有宣传栏、标识标牌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并牵头相关部门对破损广告进行更换。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五)温泉小镇桥头(民族小学对面)、东山桥桥头(聚龙湾与鼎城家园小区木拱桥头)
存在问题:有摆摊设点经营现象。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请县城管局对摆摊设点经营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六)县城主次干道
存在问题:1.卫生清扫保洁力度不够;2.垃圾清运不及时;3.行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电动车乱停乱放;4.公园、滨河长廊、道路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
整改要求:1.请县城管局督促环卫公司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常态化;2.请县公安局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七)垃圾中转站
存在问题:未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垃圾中转站尽快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八)大尖山垃圾填埋场
存在问题:1.进场道路两侧垃圾成堆;2.排水沟渠堵塞;3.垃圾填埋场管理和作业不规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要求:请县住建局对存在问题尽快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十九)老汽车客运站
存在问题:1.站内存在摆摊现象;2、楼道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杂物乱堆乱放。
责任单位:县运管分局
整改要求:请县运管分局督促县运输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保持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二十)禄大路汽车修理店(县审计局对面)
存在问题:1.修理店属于非法违章建筑;2.脏乱差现象严重;3.油污、污水直排入掌鸠河内;4.修理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整改要求:请县城管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并形成常态化。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二十一)滨河公园、滨河长廊、体育场等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绿化带
存在问题:滨河公园、滨河长廊、体育场等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路面、围栏、休闲亭、石凳、围石、绿化带破损。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林业局
整改要求:请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对以上存在问题进行维护修复。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前
二、 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全面整改。创卫复审工作已进入关键的攻坚时期,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协作、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要针对省级检查评估反馈的问题,结合本次专项督查情况,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做到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并于完成时限前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县督查办、县四创办。
(二)加强督导,常态巡查。县卫计局要进一步强化九个检查指导组的巡查力度,每周开展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
(三)严格督查,严厉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办将高频度开展督促检查,对不能按时限和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报请县纪委(监察局)严厉追责。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