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第十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1 09:09 来源:]
督 查 通 报
(2014年第10期)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2014年 9月24日
关于2014年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项目建设顺利有序推进,2014年9月22日,县政府杨文志同志率县政府办、县委农办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屏山街道、翠华镇、团街镇对我县市级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计划投资1936.45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42.506万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59%。截至目前,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项目建设中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有:翠华镇大松园村委会人畜饮水工程、沟渠农田灌溉水利建设、卫生公厕及村内垃圾房建设、非法采砂点闭坑回填及私挖乱采整治工作。
(一)翠华镇大松园村委会以它地村
1.宜居农房建设。建设任务共73户,责任单位翠华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为
2.基础设施建设。(1)拓宽、硬化进村道路。建设任务共1500米,项目实施单位县交运局,完成时限为
3.村容村貌整治。(1)新建卫生公厕、村内垃圾房。建设任务公厕2座、村内垃圾房3个,项目实施单位县环保局,完成时限为
4.社会事业方面。(1)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
5.产业发展方面。(1)立项扶持樱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为
(二)团街镇运昌村委会小鹧鸪村(与省级重点村叠加)
1.宜居农房建设及风貌改造。建设任务为宜居农房55户、风貌改造22户,责任单位团街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2.基础设施建设。新修道路及道路拓宽硬化、公厕、垃圾房建盖、太阳能路灯安装、火把广场建设及周边绿化,责任单位禄劝县委农办,完成时限,
(三)屏山街道办硝井村委会西村
建设内容为房屋风貌改造、抗震加固、绿化、洁化、净化、亮化、广场扩建改造、健身器材购安、道路硬化、人饮工程等,责任单位屏山街道办事处、县委农办,完成时限为2014年11月30日,现完成总体进度85%。
二、督查要求
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分责任单位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项目整合不到位、资金落实缩水等。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针对自身情况,认真进行整改。
1.请县委农办加大对接、统筹协调力度,保障项目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
2.请翠华镇、团街镇主动加强与县级责任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按时兑现,同时敦促农户抓进度、抓时间、抓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按时完工。
3.请各责任单位按照(禄政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4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尽快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系对接,务必按时序进度推进工作,确保各个项目圆满完成。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县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需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挂钩领导说明原因。
4.请各建设项目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紧抓9-11月项目施工的黄金期,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倒排工期,倒逼时序,确保按时完成省级重点村、市级示范村年度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