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督查督办

督查通报第十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11 09:09     来源:]

 

 

督 查 通 报

 

2014年第10期)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2014 924

 

关于2014年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

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项目建设顺利有序推进,2014922日,县政府杨文志同志率县政府办、县委农办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屏山街道、翠华镇、团街镇对我县市级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计划投资1936.45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42.506万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59%。截至目前,3个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项目建设中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有:翠华镇大松园村委会人畜饮水工程、沟渠农田灌溉水利建设、卫生公厕及村内垃圾房建设、非法采砂点闭坑回填及私挖乱采整治工作

(一)翠华镇大松园村委会以它地村

1.宜居农房建设。建设任务共73户,责任单位翠华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为20141031,现已有48户封顶并进入装修粉刷阶段,其余25户正在建设中。

2.基础设施建设。1)拓宽、硬化进村道路。建设任务共1500,项目实施单位县交运局,完成时限为20141031,经多次对接协调,前期已到实地勘测设计,但至今尚未进场施工。2)村内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县扶贫办,完成时限为20141031经多次对接协调,前期已到实地勘测设计,但至今尚未进场施工。3)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完成时限为2014731,目前已完成水池浇筑及供水管网架设,完成项目总投资计划的80%4)沟渠、农田灌溉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为2014630,现项目资金已拨付到翠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翠华镇建设,尚未启动。5)进村入户电网迁改。项目实施单位南方电网禄劝分公司,完成时限为20141031,现已进村施工。6)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县科信局,完成时限20141130。正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等待实施。

3.村容村貌整治。1)新建卫生公厕、村内垃圾房。建设任务公厕2座、村内垃圾房3个,项目实施单位县环保局,完成时限为2014831,经多次对接协调,前期已到实地勘测设计,目前工期已过,但尚未进场施工。2)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完成时限为20141130,等待宜居农房建设完毕后安装。(3非法采砂点闭坑、回填平整、覆土以及私挖乱采整治。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国土局,完成时限为2014630,已多次对接协调,前期已到实地勘测设计,但至今尚未进场施工。(4水库周边治理、景观打造,公厕建盖,排污管路铺埋、机耕路、氧化塘、电力迁改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为县委农办,已完成工程项目的62%

4.社会事业方面。1)村级活动室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41031 ,现已封顶,进入粉刷装修阶段。2)公益事业建设。具体内容为篮球场建设及健身路径器材安装;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工程以及卫星电视信号全覆盖;以农家书屋形式配置书架及图书,项目实施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完成时限为20141031经多次对接协调,已完成实地勘测设计。

5.产业发展方面。1立项扶持樱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县林业局,完成时限为20141031项目实施资金已拨付到翠华镇人民政府,委托翠华镇建设尚未实施2规模养殖。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完成时限为201410月底前完成中草药种植,2015年底建成撒坝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待规划设计后立即实施

(二)团街镇运昌村委会小鹧鸪村(与省级重点村叠加)

1.宜居农房建设及风貌改造。建设任务为宜居农房55户、风貌改造22户,责任单位团街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41031,已封顶43户,进入装修粉刷阶段,12户尚在建设之中。

2.基础设施建设。新修道路及道路拓宽硬化、公厕、垃圾房建盖、太阳能路灯安装、火把广场建设及周边绿化,责任单位禄劝县委农办,完成时限,20141130,已完成总体进度的55%

三)屏山街道办硝井村委会西村

建设内容为房屋风貌改造、抗震加固、绿化、洁化、净化、亮化、广场扩建改造、健身器材购安、道路硬化、人饮工程等,责任单位屏山街道办事处、县委农办,完成时限为20141130日,现完成总体进度85%

二、督查要求

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分责任单位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力、项目整合不到位、资金落实缩水等。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针对自身情况,认真进行整改。

1.请县委农办加大对接、统筹协调力度,保障项目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时限要求圆满完成。

2.请翠华镇、团街镇主动加强与县级责任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资金支持,确保农户建房补助资金按时兑现,同时敦促农户抓进度、抓时间、抓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按时完工。

3.请各责任单位按照禄政办发201444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4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尽快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系对接,务必按时序进度推进工作,确保各个项目圆满完成。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的县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需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挂钩领导说明原因。

4.请各建设项目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紧抓9-11月项目施工的黄金期,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倒排工期,倒逼时序,确保按时完成省级重点村、市级示范村年度建设任务。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发: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部分省市驻禄单位。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