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屏山街道首次出台《核桃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9 18:10 来源:]
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做大本地核桃产业,促进核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禄劝县关于加快核桃为主的干果产业发展实施相关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屏山街道核桃产业发展实际,禄劝屏山街道办事处首次出台了《屏山街道办事处核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为七大项三十一条,规定了从事核桃生产经营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屏山街道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核桃产业发展管理协会,引导辖区内从事核桃产业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经营发展核桃生产,协会要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促进核桃产业健康发展,保护核桃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还规定,生产、经营核桃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方能生产、经营。必须按照“八个一”标准进行,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保存率达到85%以上。
《办法》的实施,为确保产业发展落到实处,发展生态经济开型林业,增加群众产业收入,走生态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的路子,使核桃产业发展达到预期的目标,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