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进校园 体验审判流程
[作者:禄劝县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16 11:03 来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提升学生法律及安全意识,营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2022年9月14日,禄劝法院团街法庭到中屏镇希望小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校师生沉浸式感受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流程,以案释法促进学生从小树立安全和法治意识。
模拟庭审开始前,法官助理邹娜向学生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审判组织、审判程序及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职责等,陈述了诉讼活动中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遵守的义务,同时讲述了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执行力等,让学生对司法的权威性有更贴切的认识。
为了让本次模拟法庭取得良好法治教育效果,团街法庭特意选取一起发生在某学校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典型案例作为背景材料,三名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嬉闹拉扯致使其中一名学生倒地受伤,受伤的学生起诉要求另两名学生的监护人及其学校赔偿三十余万元的损失而引起纠纷。中屏镇司法所分别邀请禄劝司法局律师联合党支部的三名专业律师作为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进一步增强了模拟庭审的真实性、对抗性。
庭审中,扮演涉案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充分发表了其诉讼主张和答辩意见,扮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从证据“三性”方面对对方举证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诉辩双方唇枪舌剑,各审判环节有序完成,让旁听的师生直观真切地体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全流程。经合议庭合议,案件当庭宣判。通过证据分析认证,认定案件法律事实,根据涉事原、被告三名学生均有过错及学校疏于管理的情形,判决由致伤学生及另外两名学生分别承担30%的赔偿责任,学校承担10%的赔偿责任。通过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增强旁听学生充分认识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扮演模拟法庭审判长的团街法庭潘志强法官围绕本次模拟的案情及判决结果,向旁听的师生充分解析了三名涉事学生的监护人、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及比例分配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受邀扮演代理人的三名律师结合案情,为学生拓展了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呼吁学生从小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中屏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学校日常管理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举措。通过讲解,促使学生充分认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害行为造成的后果需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从而树立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及应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
中屏镇希望小学副校长耿天海说道:“团街法庭以审理的实际案件为例将模拟法庭搬进校园,让学生能够零距观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全部流程,切身感受诉讼之严肃、法律之威严,有效促进学生自觉学习法律、应用法律。今后学校将更加注重学生法治教育,抓好日常安全管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扮演模拟法庭合议庭成员的中屏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史朝飞同志表示:“第一次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从普通群众的角度来分析处理纠纷案件,深切感受到司法民主的重要现实意义。模拟法庭进校园,用发生在学校里的实际案例及其法律后果来进行法治宣传,学生感受更直接、印象更深刻,教育作用也更实在。”(县法院 供稿)